各位网友好,小编关注的话题,就是关于男子遭物业拖拽殴打的问题,为大家整理了4个问题男子遭物业拖拽殴打的解答内容来自网络整理。
居民拖拽桌椅属于制造噪音,是扰民的行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的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在午间和夜间进行有噪声排放的装饰装修活动,而22点到次日早上6点之间为休息时间,在这个时间段内禁止一切产生环境污染的作业行为。如果邻居经常在家里搞大动作,严重影响自己的生活和工作,可以向他提出要求,让他注意减轻噪音。如果他从不改变他的做法,可以报警或向物业反映。
不用说当然是人的错!大多数人并非爱猫爱狗人士,但起码得敬畏生命,尊重生命!我不赞成城市居民养猫养狗,因为他们负不起这个责任!没有买卖就没有杀害!取缔的是人繁殖动物窝点!!!!!!动物之患!都是人的杰作!!!!!先用法律管住人!!!!
主人和保安都有过错,金毛主人尽管你觉得你的狗很乖,不会咬人,但它毕竟是一个大型犬,你没有任何安全措施让它一个狗离开主人晒太阳,你有错在先,保安就不光是错了,狗狗也是一个生命,在它没有攻击人时下死手把狗活活打死,就太可恶了,我支持狗主人依法追究保安的责任
感谢邀请,这个得分情况,狗栓没栓,是放在人多地方还是僻静的地方。
金毛体格庞大,都说它温顺,但只限于狗主人或者懂狗的人。像我们这种对养狗一窍不通的人,看见如此庞大的狗还是很害怕的。尤其一些老人和孩子,更是恐惧。况且狗咬主人的事件也不少,因为有一句古语叫狗变脸。况且小区里明令禁止饲养大型犬,其实养小狗也要拴绳子,做好防护措施。如果没有栓绳子,保安以为是野狗呢,野狗万一有传染病或者狂犬病怎么办?保安私自打死可能不对,他应该逐步上级汇报。狗是应该收容还是被打死有关部门说了算。
如果狗栓了绳子,那么放的地方是不是影响了行人,或者是人聚集的地方,比如小区广场或者儿童休闲区域和健身区域。我感觉把狗扔在一个地方,而狗主人离开也不是一个什么负责的行为。当然起码狗主人栓绳子了,保安不应该一棍子打死。最好的解决办法是找到狗的主人,给他解释一下什么地方能栓狗,什么地方不能栓狗,和平解决最为好。
另外说14岁的狗没有什么意义,因为老狗小狗它都是狗。人不能倚老卖老,狗也是。
1月15日,云南临沧一小区内两名保安拿着木棍猛打着一条金毛犬,金毛被打的在地上翻滚着不停的惨叫。随后保安又将金毛拖至空旷地带继续棒打,直到被打的躺在地上昏迷不醒。后来有好心人将金毛送到了附近的宠物医院治疗,经过宠物医院的医生检查金毛的头骨粉碎性骨折,鼻子和腿也都被打骨折了,即使能抢救过来,以后也是一条残废狗了。
这件事情发生之后,引起了所有人的讨论,有人认为是狗的主人存在过错,也有人认为是小区保安的责任,我认为这件事情的双方都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很显然,双方都没有考虑周全,也都没有做到最好,双方都存在过错。
狗主人存在的过错>举动/strong>
据悉,狗主人当时把金毛从楼上叫下来之后放在小区里任由其玩耍晒太阳,然后自己又返回楼上家中休息了。狗主人并没有用牵引绳将金毛固定住,也没有给金毛戴上嘴套,就任由其在小区里自由玩耍,晒太阳了。从这里就可以看出狗主人存在明显的过错行为,因为狗狗不栓绳有可能会咬伤到别人。
好多人都说金毛是最温顺的狗,从来不会咬人,也不会伤人,所以即使不栓绳,也没有什么事,如果有这种想法的人,那说明他肯定在遛狗时绝对不栓绳。以前也有报道过金毛伤人的事件,所以作为金毛的主人,应该尽到相应的管理职责。当他把金毛放在小区里晒太阳时,至少应该用绳子栓住,而他直接将金毛放在小区的公共场所内,没有尽到相应的管理,所以对于此事狗主人也存在相应的责任。
保安的过错>举动/strong>
保安在小区巡逻时发现了没有牵绳的金毛犬,并且身边也没有主人,这个时候两人找来了木棍对着金毛猛打,这种做法也是错误的。虽然根据物业的相关管理条例,小区保安有权对于业主没有按规定饲养的犬只进行管理,但是这种管理不包含可以对犬只进行肆意的殴打。当小区保安发现了没有牵绳的金毛犬,应该先看看能不能联系到其主人,如果能联系到狗主人,就让他来将金毛拴好,然后可以对狗主人批评教育。
如果保安联系不到金毛犬的主人,那么最正确的做法是先派人对金毛进行看护,防止其意外伤人,然后拨打当地的流浪犬收容机构的电话,或者拨打报警电话和当地的城管电话都可以,等他们到来可以对金毛进行相应的管理或者直接带走。所以保安发现了没拴绳的金毛之后用木棒进行殴打,这种行为是错误的。
所以我认为这起事件中狗主人和保安都存在过错,狗主人的错误是对自己的狗没有尽到相应的管理责任,而小区保安的错误是对狗进行肆意殴打。目前事情已经发生,双方应该尽量的协商解决问题,同时这起事件也告诉我们所有人,那些喜欢养狗的,在遛狗时一定要用牵引绳拴好,因为这既是对狗的负责,同时也是为了所有人的安全负责。同时也希望保安们在以后工作中如果发现了类似的事情,一定要妥善安全的处理,千万不要再对狗进行肆意的棒打了。
每次看到这样的新闻,都觉得很无语!暂且不论保安对错,主人脑子进水了吗?口口声声爱狗,为什么不栓绳?为什么让狗狗脱离自己的视线?为什么让14岁的金毛独自在楼下晒太阳自己上楼休息?保安毒打金毛不停手保安固然残忍,没有前因哪有后果?难道不是主人有错在先让无辜的金毛背锅枉死?主人声泪俱下说把金毛当女儿,就想问一句,哪个正常人敢把小孩子独自放在楼下自己上楼休息?明知小区清理流浪狗还把金毛放在楼下晒太阳,出事了各种理由,不是自己找抽是什么?如果爱,请深爱;如果不爱,就不要藉爱的名义假惺惺!
谢谢邀请,今天8.26日,在警察通报以前,我是同情小艺的,随着小艺的身份起底,我觉得钱枫被套路了,符合仙人跳特征,仙人跳注重细节,以假乱真,规避法律。
1,小艺在网络各平台名为米兰大坏蛋,真名肖诗雪,在各平台有很多诱惑,性感图片,打擦边球,有性暗示。还做外围女,每次5万,这种女人没有廉耻,能为钱做任何事,踩法律红线。
2,前夫爆料她外围女身份,每次5万,前男友有钱枫同样的经历,被骗300万,打官司,要回130万。钱枫事后给的钱太少(比做外围都少)以钱枫的身份,女人觉得不值得,这种女人绝对知道敲诈勒索罪的法律界限,她决不会开口要,只能报警施压。
3,喝醉断片不足信,女子在2.14日单身赴约,就是给男人暗示,网友车也是女子叫的,喝醉就是给男人机会。我们都喝醉过,除非喝到人事不醒,被钱枫扛着进房间,物业视频显示只是拖拽,喝酒只是麻醉小脑,大脑是清醒的,心里都明白,醉酒了走路慢,钱枫人高走路快,看上去就是拖拽,进房间女人装矜持,嘴里说“不要”半推半就。我们也碰到过,第一次和女人发生性关系,99%的女人都这样,要是“仙人跳”,这些可以演。还有事后给网约车司机电话录音取证,凭小艺人生阅历,不知道喝醉就是给男人机会吗?
4,小艺说自己断片,衣服撕烂,身上有伤痕,怀疑下药,但警察通报里没有身上抓伤,下药的证据,只有下体撕裂伤(从事这个职业的女人受伤很正常吧)
5 ,小艺是个老油条,报警还录音,连警察都不相信。网爆带节凑,让民众怀疑警方。录音里陪着小艺的这个男人是谁?团伙吗?
以上,小艺事件是有计划的,有细节,规避法律。小艺的人生阅历是丰富的,整天和男人打交道,赚的就是男人钱,这样的女人不懂男人吗?不懂怎么保护自己吗?不懂敲诈勒索罪吗?
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同情受害者与国籍无关。她如果是受害者,不管是哪国人,都应得到支持和同情。如果是加害者,不管是哪国人,都应受到惩罚。从视频看该女子是严重醉酒,并且没有反抗能力,钱枫在子女醉酒后不是护送回家,而是带回自己的家发生性关系,应该是违背女方意愿,且该女次日报警。
这不是我考虑的事,我第一反应是立案标准。
我国只有一部刑法,各省市自治区都用这部刑法,那么立案标准应该是一样的。
阿里女职员被男同事强制猥亵立案了。明显醉酒后被推入钱枫居住地的小艺居然没有立案。强奸证据不足,我服,戴套不算嘛,警察的确没办法,但是调查过程中明显存在的强制猥亵为什么不立案。难道我们报警报啥,警察即使查到其他犯罪嫌疑也不管吗?
我是一个对双标特别反感的人。标准一样,哪怕我觉得不舒服,我接受,但是双标,绝对不能接受。
希望上海警方再次说明不予立案强奸和不予立案强制猥亵的原因。把从喝酒吃饭到最后进入钱枫家的过程公布出来。这并不涉及隐私。去哪吃,去哪玩,坐车说啥话,不违法的有啥不能说。学学北京通报李天一轮奸案的通报。
我同情受害者,至于她什么国籍,单纯还是不单纯,都没有关系。外国公民在中国触犯法律,我们要惩罚,同样,外国公民在中国受到侵害,我们要捍卫她的利益,这就是中华文明的公理所在,也是对全人类人权平等的捍卫和尊重。这个女孩子,无论她是做什么的,靠什么谋生,现在我们只讨论她被性侵一事,如果她属实被侵害,就值得被同情,也在法理上应该且必须被同情和支持。
中国有各行各业的工种,保安是一种工作职称,他的素养,仪表和知识高低,为保安这个行业增加色彩。保安和其他职业一样,只有干好工作的份,(值班,站岗,出入登记等等)没有执法权,但必须有同坏人坏事做斗争的勇气,但这个度不好掌,如遇到偷盗,破坏时保安应怎么做?不管是失职,管了又没有执法权?看来只能袖手旁观了。只能打110了吧,望律师们解答
保安怎么会什么权利都没有,保安完成工作后获取薪水,就是权利。提问人要说的可能是权力,保安是有权力的,比如门卫对进门者要询问,这既是工作职责也是权力。比如保安有权查看监控内容,这也是权力。但权力和义务是对等的,权力行使是有限制的,保安的权力受法律、规章和内部制度的限制,不得越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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